近日,市医疗保障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津南协安综合门诊部予以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天津津南协安综合门诊部存在伪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套用备案医师名义申报医药费用以及冒用他人社会保障卡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六条、第十一条第(一)项、第十二条之规定,市医疗保障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19〕第0002号),责令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452918.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