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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天津河北区钰林缘医院等二家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尹丹等二名参保人员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 发布时间:2021-06-17

近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河北区钰林缘医院、天津河西颂世中医医院以及参保人员尹丹身份证号:12010819591205XXXX)及参保人员苏宝国 身份证号:12010219581214XXXX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天津河北区钰林缘医院存在套用备案医师名义申报医药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1〕第0038),责令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32429.72

二、参保人员尹丹身份证号:12010819591205XXXX存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1〕第0053),退回医疗保险金。

三、参保人员苏宝国 身份证号:12010219581214XXXX存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违法违规行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1〕第0054),退回医疗保险金。

四、天津河西颂世中医医院存在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违法违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1〕第0063),退回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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