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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中止公告(津医保听公字〔2022〕第11号)
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3-09

本局原定于2022年3月15日下午16:00举行的对王惠乡涉嫌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待遇一案的听证,现因出现其他需要中止听证的情形,根据《天津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74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中止听证。

特此公告。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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