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原定于2022年3月11日上午11:00举行的对张俊兰涉嫌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待遇一案的听证,现因近日我市发生多起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决定延期听证,听证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2022年3月10日
上一篇:市医保局关于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急诊、抢救医疗报销费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医保办发〔2022〕9号)
下一篇:听证中止公告(津医保听公字〔2022〕第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