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曹开镛中医医院等5家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曹开镛中医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约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2】11号),责令限期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二、天津市河西滨湖中医医院存在未按协议要求落实管理措施的违约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2】12号),责令限期整改。
三、天津河西汇仁中医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约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2】13号),责令限期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四、天津市河西区康复医院存在非中医注册医师超范围执业的违约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2】14号),责令限期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对违约责任医师进行警示通报。
五、天津市河西坤如玛丽妇产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和未按协议要求落实管理措施的违约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2】15号),责令限期整改,并追回已支付的违约基金。
特此公告。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