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2家医疗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附件: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2日
附件:
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所属区域 |
1 |
天津滨海新区新北街蓝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医务室 |
滨海新区(高新区) |
2 |
武清区上马台镇隆泰家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
武清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