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公示
一、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1.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信息科
2.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
二、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1.邓旭峰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一级主任科员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5个工作日)。对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2023年8月9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22-83572799
传真:022-27681575
电子邮箱:sybjjgdw@tj.gov.cn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
邮编:300110
附件:1.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主要事迹
2.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主要事迹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2日
相关附件: 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主要事迹.pdf 相关附件: 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主要事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