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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公示
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8-02

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公示

一、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1.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信息科

2.天津市滨海新区医疗保障局

二、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1.邓旭峰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一级主任科员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5个工作日)。对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2023年8月9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22-83572799

传真:022-27681575

电子邮箱:sybjjgdw@tj.gov.cn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

邮编:300110

附件:1.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主要事迹

      2.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主要事迹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2日

相关附件: 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主要事迹.pdf 相关附件: 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主要事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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