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保服务协议之约定,对存在违约行为的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河西爱国道分公司等5家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河西爱国道分公司存在冒用药师工作站的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保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约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3】04号),中止该药店医保服务1个月,中止相关责任药师医保服务3个月,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令限期整改。
二、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存在将应当纳入糖尿病按人头总额付费核算范围的糖尿病及并发症诊疗用药费用以其他付费方式或支付类别重复申请支付的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保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约定,医保蓟州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蓟州分中心处告字【2023】11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三、天津市蓟州区别山镇中心卫生院存在将应当纳入糖尿病按人头总额付费核算范围的糖尿病及并发症诊疗用药费用以其他付费方式或支付类别重复申请支付的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保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约定,医保蓟州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蓟州分中心处告字【2023】12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四、天津市宁河区赵本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保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约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处告字【2023】6号),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五、天津市宁河区中医医院存在冒名就医的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保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约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处告字【2023】7号),中止相关责任医师医保服务3个月,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特此公告。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