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天津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8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5家医药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纳入拟签订协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附件: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6日
附件:
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所属区域 |
1 |
天津市医家鸿诊所有限公司 |
静海区 |
2 |
天津静海杏合堂中医门诊部 |
静海区 |
3 |
天津市好药师麒盛坤大药房有限公司 |
津南区 |
4 |
天津敬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一分公司 |
北辰区 |
5 |
天津宁河鑫安诊所 |
宁河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