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药之家仁心大药房有限公司等9家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药之家仁心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诊断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4】4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二、天津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三十二店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诊断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4】5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三、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医院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靠高收费、诊断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4】6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四、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存在未按本协议要求落实管理措施、过度诊疗、未按规定保管药品和医用耗材,不能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处告字【2024】18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五、天津市东丽区金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高靠收费、未按规定配备与开展诊疗项目相适应的卫生技术人员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4】7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六、天津港口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医保塘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处告字【2024】21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七、天津滨海塘沽新村街明珠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医保塘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处告字【2024】22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八、天津北创民众医院存在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医保塘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处告字【2024】23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九、天津(河北)海运有限公司门诊部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医保塘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处告字【2024】24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特此公告。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