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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关于对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东丽广场店等9家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处理决定的公告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11-25

近日,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东丽广场店等9家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东丽广场店存在未按本协议要求落实管理措施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4】2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二、天津东丽雅洁口腔诊所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4】3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三、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沽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违反本协议或各附加协议约定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情形、串换诊疗项目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处告字【2024】13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中止相关社区站医保服务2个月,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中止相关责任医师医保服务12个月。

四、天津滨海新区海滨中医医院存在未按本协议要求落实管理措施、未按规定保管药品和医用耗材,不能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处告字【2024】14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五、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存在未按本协议要求落实管理措施、未按规定保管药品和医用耗材,不能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处告字【2024】15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六、天津津诚口腔门诊部存在高靠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塘沽分中心处告字【2024】16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七、天津华博医院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医保红桥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处告字【2024】26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八、天津市红桥区和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医保红桥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处告字【2024】27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九、天津市红桥区西沽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标准收费、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医保红桥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处告字【2024】28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特此公告。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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