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北辰华盛门诊部等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北辰华盛门诊部存在未核实参保人身份造成冒名就医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北辰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北辰分中心处告字【2024】32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二、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北辰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北辰分中心处告字【2024】33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中止责任医师医保服务2-5个月,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扣分处理。
三、天津和平津萃智慧医院存在高靠收费、重复收费、医保结算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处告字【2024】14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扣分处理。
四、天津和平津和门诊部存在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处告字【2024】17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扣分处理。
五、天津滨海新区新北街蓝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出医师执业资质开展医疗服务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高新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高新分中心处告字【2024】13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扣分处理。
六、天津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一百九十四分公司存在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药品分类分区管理,并对所售药品在指定区域设立明显的医保用药标识,以及药品未进行“进、销、存、调”全程信息化实库存管理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高新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高新分中心处告字【2024】14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七、天津百信医院存在串换诊疗项目,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48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加协议4个月,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八、天津河西德融医院存在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64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扣分处理。
九、天津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九十八店存在未落实常态化监管要求,设备内视听资料本地存储时间少于1个月,以及药品账实不符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65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特此公告。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