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logo(1).png
您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市医保中心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河西区围堤道店等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处理决定的公告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03-31

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河西区围堤道店等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河西区围堤道店存在账实不符、冒用药师工作站上传费用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56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扣分处理。

二、天津市红桥医院存在医保诊疗项目库对照管理混乱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处告字【2024】36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三、天津高新区贝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高新区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高新区分中心处告字【2024】21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扣分处理。

四、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中心卫生院存在医保目录关联错误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静海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静海分中心处告字【2024】23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五、天津静海真美妇女儿童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药品超限定使用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静海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静海分中心处告字【2024】24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六、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医院存在过度诊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处告字【2024】29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中止相关责任医师医保服务3个月,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七、天津津南圣德立康医院存在药品、检查或治疗项目等超医保限定申报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处告字【2024】49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扣分处理。

八、天津河东忠仪中医门诊部存在违规超量开药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42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中止相关责任医师医保服务3个月,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扣分处理。

特此公告。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31日


网站主办单位: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 022-83572211
网站标识码:1200000086
津ICP备2021007528号-8
推荐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0 以上版本Web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