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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关于天津津南南无门诊部等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处理决定的公告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05-19

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津南南无门诊部等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津南南无门诊部存在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处告字【2024】62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天津津南韩医苑中医门诊部存在代取药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处告字【2024】63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三、天津津南安华齿科口腔诊所存在冒用医师工作站上传医保费用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津南分中心处告字【2024】64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四、天津市河东区大王庄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标准收费、诊断与治疗不符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65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五、天津河东君康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药品超医保支付范围申报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66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六、天津河东金色门诊部存在超标准收费、诊断与治疗不符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67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七、天津河东海津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支付范围申报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68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八、天津市河西区东海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诊断与治疗不符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83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九、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标准收费、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84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天津市河西区天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85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一、天津市河西区桃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86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二、天津一心堂乾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存在未按要求对处方进行审查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处告字【2024】19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十三、天津一心堂乾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存在未按要求对处方进行审查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宝坻分中心处告字【2024】20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十四、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振华道店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武清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武清分中心处告字【2024】13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

十五、天津天瑞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三药店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未按要求对处方进行审查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武清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武清分中心处告字【2024】14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

十六、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杨村雍阳西道店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超疗程用药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武清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武清分中心处告字【2024】15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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