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海河教育园区众康综合门诊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众康综合门诊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协助他人冒名就医、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四)、(六)、(七)项,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5〕第0022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9990.35元,并责令其暂停儿科3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