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康复项目医保支付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5〕25号)有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定点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服务纳入协议管理相关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1家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纳入拟签订康复医疗医保服务附加协议医疗机构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自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附件:拟签订康复医疗医保服务附加协议医疗机构名单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附件:
拟签订康复医疗医保服务附加协议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所属区域 |
1 |
天津壹博鹏瑞利医院有限公司 |
西青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