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杏云堂综合门诊部等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杏云堂综合门诊部存在过度诊疗、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中新生态城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中新生态城分中心处告字【2024】29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天津市滨海新区寨上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重复收费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中新生态城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中新生态城分中心处告字【2024】30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三、天津市东丽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4】29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中止医师医保服务2个月,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四、天津市东丽区华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串换诊疗项目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4】30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五、天津东丽同生门诊部存在未落实协议管理约定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4】31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六、天津河西长康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126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七、天津市河西区民泰综合门诊有限公司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127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八、天津河西医华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128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九、天津医联综合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129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天津市河西区康健中医门诊部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130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一、天津卫协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处告字【2024】25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十二、天津和平津萃智慧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处告字【2024】26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十三、天津和平朗泰纳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超标准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处告字【2024】27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十四、天津河东德邻中医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27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五、天津市河东区中山门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28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六、天津河东宫前医院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29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七、天津市河东区东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30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八、天津河东益盛医院存在诊断与治疗不符、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31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十九、天津市河东区大王庄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诊断与治疗不符、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32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天津市河东区二号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33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一、天津河东君康医院存在诊断与治疗不符、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34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二、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诊断与治疗不符、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东分中心处告字【2024】135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医师记分处理。
二十三、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南开保山道店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74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二十四、天津市人民同仁大药房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75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二十五、天津市金凯莱药店有限公司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76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二十六、天津市广安国泰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77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任药师记分处理。
二十七、天津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兴泰路店存在药品超出医保限定范围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78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二十八、天津南开凤园健民综合门诊部存在未落实协议管理要求、账实不符等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79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二十九、天津南开福芝林中医门诊部存在未落实常态化监管要求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南开分中心处告字【2024】80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