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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804号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0-12-30

林琬君委员: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提高老年人门诊就医报销额度及延长医保取药间隔时间的建议”进展和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您提出“将医保门诊取药时间改为28天”,这建议十分切合患者就医需求,我们已经积极采纳。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具门诊长处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卫医政〔2020〕203号),规定对于需要定期复查、长期用药的慢性病患者,通过家庭医生等为其提供慢性病日常管理,根据患者实际病情可将处方用量延长12周。据悉,国家卫生健康部门正在研究长期处方政策,医保部门将积极与其对接,全力支持做好长期处方报销工作,并按照规定予以报销。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按不同年龄段的人群制定不同的门诊报销额度,并适当提高该额度值的建议,与我们多年来在医疗保障工作上对老年人予以适度照顾的工作思路高度契合。

本市基本医保建立以来,就考虑到老年人年老体弱,疾病风险高费用高等因素,对老年人,尤其是退休老年人适度提高医保待遇水平,主要表现在:一是降低门诊起付标准,职工医保在职和不满60岁参保人员门诊起付标准为800元,60-70岁为700元,70岁以上为650元。二是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报销部分,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85%,退休人员为90%。三是单独建立家庭病床报销政策,对于达到60岁以上的老年人,符合规定可以纳入家庭病床报销范围。

此外,我们还将按照国家要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护险作为全新险种,定位于“第六险”,将重度失能人员(主要是老年人)纳入护理保险保障范围,着力解决老年人长期护理需求,减轻医疗护理费用负担。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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