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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086号提案的落实答复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2-11-17

农工党天津市委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糖尿病门诊医疗保障的提案,经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研究答复如下:

 贵党派在对我市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医疗保障运行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进一步优化我市糖尿病门诊医疗保障的建议,与我们加强糖尿病门特治理的工作思路高度契合。市医保局组建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组织专家团队对我市糖尿病门特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制定出台了加强糖尿病门特治理的方案,总的思路是: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加强糖尿病门特治理和推进糖尿病健康管理相结合,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建立糖尿病门特患者健康主管责任制,全面推行糖尿病门特按人头总额付费,健全以健康管理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和开展健康管理的内生动力,同步规范医保支付管理、严格医保基金监管、完善相关支持措施,提升医疗机构对糖尿病门特患者的健康管理水平,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关于贵党派在提案中提到的三点建议,我们在制定糖尿病门特治理方案时也都提出了相应完善措施。

 一是合理确定糖尿病门特人头费用标准。我们印发了《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行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按人头总额付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1〕115号),明确将我市原来按照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两个险种分别核定糖尿病门特人头费用的方法,调整为按照带量入院、托底限高、总体平衡的原则,统一核定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糖尿病门特人头费用的方法,并明确提出医疗机构要统筹使用糖尿病门特人头费用总额,根据糖尿病门特患者病情实际和健康状况,规范诊疗用药行为,做好健康管理服务,严禁以糖尿病门特患者既往年度实际发生费用作为制定诊疗用药方案的依据。

 二是根据国家药品目录及时更新我市糖尿病门特支付范围。我们印发了《市医保局关于印发糖尿病门诊特殊病按项目付费药品保障范围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1〕110号),明确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所列药品,说明书所列适应症明确用于糖尿病治疗,或列入糖尿病临床路径或权威临床指南的,纳入我市糖尿病门特按项目付费药品保障范围,具体保障范围已随文件一并印发。

 三是完善糖尿病门特按人头付费激励约束机制。《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行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按人头总额付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1〕115号)明确了建立糖尿病门特健康主管责任制的实施路径,健全完善了以健康管理结果为导向的糖尿病门特按人头付费激励约束机制,并将该激励约束机制由医保部门对医疗机构,延伸到了由医疗机构到医务人员,切实提升医务人员规范诊疗、控制成本和开展健康管理的积极性。

 目前,我市糖尿病门特按人头总额付费已经全面启动实施,覆盖人群范围不断扩大,糖尿病门特治理各项工作措施正在陆续推进。同时,卫生健康部门积极推进基层机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融合服务,优化2型糖尿病基层诊疗和健康管理流程,开展对糖尿病健康教育管理师培训,并加强对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绩效分配工作的指导。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跟踪实际运行情况,持续做好糖尿病门特医疗保障工作。再次感谢贵党派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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