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医保跨年度工作的提案,经会同市财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优化医保跨年度业务办理”等建议,与我们的工作思路高度契合,从规范医院管理、维护患者权益和简化业务流程的角度出发,对我们进一步优化医保跨年度结算管理服务提供有益思考。
按照国家和我市DRG、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有关要求,需将一次完整住院诊疗过程产生的费用及病案信息等生成医保结算清单并作为医疗机构与医保结算的最终依据,优化医保跨年结算工作不仅仅是医疗机构、临床医务人员的呼声,也将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完善的成果。为了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医保跨年度结算业务不断优化完善,前期我局赴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调研,重点听取医院急危重患者救治、医院医保跨年度结算规定、优化的具体路径及参保患者待遇享受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与信息技术部门进行专题论证分析,提出合理化工作思路。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充分调研评估,在不影响参保住院患者待遇报销的情况下,合理优化医保和医院端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动2023年底前完成优化医保跨年结算工作。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