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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4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03-12

2023年,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医保局领导下,认真落实国家和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动我市法治医保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思想引领,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内容纳入局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在局系统微信公众号设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栏目,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修订印发《天津市医疗保障局普法责任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规定”纳入普法内容并在局官网公开。利用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组织全局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并参加在线考试。

二、局党组切实加强对法治医保建设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2023年12月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为题讲授专题法治课。二是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综合协调职责,向局党组汇报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编制印发《市医保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部署谋划2023年度法治重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深入了解各区医保部门法治医保工作建设情况,通过先进经验介绍、答疑解惑等推进区医保部门法治工作。三是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印发通知明确年度述法工作要求,对局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述法内容逐一进行点评并反馈述法建议。组织2022年5月以来新提任和新晋升职级的处级领导干部代表进行集体宪法宣誓,进一步强化了处级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忠于宪法和法律的思想意识。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基础管理,提升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1.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配合国家医保局做好医疗保障法立法工作,多次反馈立法建议。参加国家局召开的医疗保障法立法座谈会,就立法重难点问题提出具体立法意见。二是配合完成《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等多部立法草案征求意见。三是认真研究政协委员提出的立法相关提案进行并书面答复。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及报备程序,全年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已完成报备并立卷归档。二是分阶段分批次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梳理汇总并宣布废止(失效)文件。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协调OA运维单位将我局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申请单签批操作进行了线上开发,实现OA系统线上流转,提升审核效率。四是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在局官网设置规范性文件专栏,并提供文件下载链接,方便公众查询。印发提示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要求。五是按照市人大市政府要求梳理并上传文件,做好向天津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推送工作。六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研究公民提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并书面告知研究处理结果。

3.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一是落实市司法局工作部署,印发通知再次强调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二是邀请专家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为题,为市区两级医保部门工作人员授课,增强依法决策意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二)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配套办法。一是及时对执法人员基本信息、救济途径、执法依据等在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并对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案件在作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局官网上进行公示。二是以行政执法文书和文字记录为主,以音像记录为必要补充,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以保证案件的客观真实性。三是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同志安排在法制审核岗位,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执法决定前经法制审核。制定《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法制工作管理规范(试行)》,推进执法部门法制工作的公正、公平、合法和及时。

2.不断创新执法方式。一是探索监管新模式。优化监控系统,科学设定阈值,依托监管子系统,向数据稍显异常的定点医疗机构发出询问函,及时规范诊疗、规避基金损失。研发并推广视频监控统一平台,推动由单一的数据监管模式向可视化监管模式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医保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知识库、规则库建设,推动形成完整监管链条。对已建智能场景监控的数据进行融合分析,搭建反欺诈数据模型。二是推进部门联动。深化行刑衔接,推进行纪贯通协同,推动行审结合,加强司法对接,强化市区联动,探索行行联合,将“分头查”变为“一起查”,加大监管力度。2023年我市开出了全国首张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保违规案件行政处罚“罚单”。

3.做好医保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是按照国家及我市工作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天津市医疗保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二是组织市、区两级医保部门,根据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分布,科学确定抽查比例,统一制定《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按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按要求对外公示。三是及时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做到动态管理,夯实监管基础。四是推动市、区两级医保部门严格落实年度工作计划,严密组织抽查检查,加强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要求,实施联合抽查检查,邀请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参与监督。五是召开推进工作会议,通报各单位落实计划进度,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并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进行公示。

4.加强执法监督。多管齐下,对执法活动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提升执法水平。一是按季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报送执法情况报告。二是在局官网向社会公开执法监督联系方式,及时受理执法监督举报,办结执法监督举报案件。三是组织开展行政处罚听证,办理听证案件。四是组织市医保局法治人才库成员列席执法案件法制审核会议,每月开展现场执法监督。五是加强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加强执法证件动态管理,做好执法人员信息维护。组织新增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及专业法考试,完成新增执法人员证件申领、注销工作。六是发挥案例示范引领及警示教育作用。召开专题会传达我市“典型差案”和“示范优案”,以差案为警为鉴为训,以优案促学促改促干。

(三)依法复议诉讼,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一是积极配合复议部门及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及诉讼应诉工作。通过沟通实现行政复议案件争议实质性化解。二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庭前认真听取诉讼案件情况,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三是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答复工作。与和平法院深化府院协同联动,推动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

(四)加强法治宣教,引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

1.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全面加强普法宣传。在局官网设置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围绕《行政复议法》、《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重点普法内容进行宣传。二是围绕重点对象精准普法。召开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培训会,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医保基金监管警示专题培训,结合执法案例分享,坚持以案释法,加强医保基金安全事前警示教育。与市第二人民医院纪委联合,邀请请医院领导、医师代表来到市医保监督所监控大厅,现场进行普法宣传培训。三是积极申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及典型案例,我局选送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案例被评选为我市行政执法示范优案、法治政府建设优秀案例,同时获评我市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2.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一是建立完善学法清单。修订并印发我局个性学法清单及个性题库,报送市司法局备案并转发局系统学习落实。二是完善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开展以案释法,在局官网公开我局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多次转发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典型案件,组织局系统干部前往法院旁听行政诉讼庭审。三是全面加强法治学习培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弘扬宪法精神 坚定法治信仰”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加大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结合我局实际编制行政复议法明白纸,梳理行政复议法修订重点发放至各部门。邀请专家围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进行授课,增强广大干部法治意识。四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考法制度。结合“共性题库”和“个性题库”编制我局考法试卷,组织开展线下考法。组织开展市区两级医保部门新增申领执法证人员专业法考试。组织局系统全体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

3.加强医保法治人才培养及管理。一是充分发挥局公职律师作用。引导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文件审核、执法监督等法治建设工作。二是组建局法治人才库,开展多场人才库成员集体研讨活动,聚合人才优势,贡献法治力量。三是做好法律顾问管理,按要求对法律顾问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发挥法律顾问“外脑”作用,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五)坚持法治引领,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按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研究建立我局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问题线索发现归集和整改工作机制。二是在全国率先推进四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市、区、街镇提供医保经办服务,不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创新推行医保手工垫付报销和女职工生育待遇享受“一件事”办理,为参保人提供全周期医保“不间断”服务。推进异地就医备案在全国率先列入医保政务服务“免申即享”政策清单,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公安户籍信息、居住证电子信息共享等,聚力提升医保智能化、精细化服务水平。三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局官方网站公开发布医保政策制度、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各类通知公告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优化调整网站功能模块,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我局工作仍有一些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协调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通过执法监督推进执法能力再提升的作用力不够显著。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义的学习理解还不够深刻。二是执法监督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讲话精神落地落实、见行见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真正把这一重要思想转化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流程。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参与全市行政执法“示范优案”评选,认真学习“示范优案”及“典型差案”精神,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

(三)强化医保法治队伍建设

落实我局法治人才库管理办法,探索法治人才库深度参与医保法治建设。适时拓展局法治人才库、公职律师队伍,加强法治人才培训。深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管理,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考核,做好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履职情况统计。

(四)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修订完善个性学法清单,开展考法活动,以考促学。认真落实“八五”普法实施意见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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