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市医保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和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动我市法治医保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思想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对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新战略、新部署、新要求,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法治医保建设工作各方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内容纳入局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并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推动医保法治建设工作开创新局面、起步新征程。组织开展权责清单、弘扬宪法精神等主题法治培训,利用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组织全局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和考试,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
(二)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
局党组持续加强对全局系统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局法治医保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对法治医保建设的统筹协调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和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各项任务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了《天津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市医保局2024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任务事项、细化具体措施、压实责任部门,不断推进医疗保障依法行政工作。
(三)关键少数先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及时传达市委依法治市办述法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实现规定述法主体全覆盖。开展述法点评工作,对局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局属单位班子成员述法情况进行重点跟进,汇总分析局系统处级领导述法情况并形成情况通报并逐一反馈,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强化法治思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科学立法,夯实依法行政根基
1.扎实推进医保领域立法。目前,《医疗保障法》仍在立法过程中,我们积极配合国家医保局做好医疗保障法立法工作,多次反馈立法建议。参加国家局召开的《医疗保障法》和医保部门规章立法座谈会,就立法重难点问题提出具体立法意见,把困扰工作开展的问题通过立法予以解决,破解工作“无法可依,于法无据”的难题。
2.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履行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我局配套印发了《天津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细化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压实了决策责任。二是发挥法律顾问“外脑”作用。落实法律顾问列席参加座谈研讨等工作机制,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全程参与。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在制发文件时严格履行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发布、备案、清理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完成规范性文件立卷归档以及数据归集工作。在制发文件后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做好文件的立改废释管理,对于临期的规范性文件,提前着手研判文件更新或废止。
(二)规范执法行为,不断强化法治监督效能
1.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编制印发了《天津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原则、整治目标、整治问题、工作安排及工作要求各项内容,并结合医疗保障领域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医疗保障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成立专项整治监督工作专班,积极部署开展专项整治监督工作。认真对照整治问题梳理形成《医疗保障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整改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按时梳理整改进度及下一步工作安排,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2.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及时对执法人员基本信息、救济途径、执法依据等在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并对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案件在局官网上进行公示。二是以行政执法文书和文字记录为主,以音像记录为必要补充,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以保证案件的客观真实性。三是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同志安排在法制审核岗位,所有案件在作出执法决定前均经法制审核,进一步保障执法部门法制工作的公正、公平、合法和及时。
3.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动态调整抽查事项清单,实现部门联合抽查全流程管理和常态化开展。
4.梳理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为深入推进我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工作,我局按照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制定和修改完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并逐条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并做好执行执法事项目录编制和确认工作。
5.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做好评查后答疑解释并形成执法工作情况报告报送市司法局,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全面、及时、准确归集执法信息,规范办案程序。二是拓展行政执法监督形式。畅通执法监督渠道,在局官网公布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方式,及时受理举报线索。召开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公开会,组织局相关处室、法律顾问及局法治人才库的相关同志列席会议,深入执法办案过程,开展执法监督。对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执法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执法单位的执法案件法制审核会,对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三是依法受理听证案件。确保执法单位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有效强化依法行政法治意识,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效。
(三)依法复议诉讼,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严格贯彻落实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要求,做好行政复议、诉讼的答辩,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一是贯彻落实我市关于行政复议管辖事项的工作要求。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的通知》,明确了行政复议管辖权、复议前置程序、网上提交复议申请渠道等信息。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行政复议机关的沟通,对于执法中出现的隐患问题开展座谈研讨,形成执法合力;与复议机关、司法机关和属地医保部门、乡镇街道等联动,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全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与和平区人民法院签订《关于构建行政争议多元解纷机制的备忘录》。三是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进一步完善具体行政行为。做好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四是增强防范化解风险意识,深入研判相关涉诉案件是否有潜在的法律风险点,积极主动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好风险隐患,避免出现舆情。
(四)推进学法用法守法,广泛开展普法宣传
贯彻实施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局“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将普法宣传与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做好医保政策法律的宣传解读。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注重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开展普法,通过政策解读、专项行动、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具有医保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的普法工作合力。二是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全民参保”“异地就医”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宣传解读医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拓展医保普法宣传矩阵,开展“普法兼程”系列宣传片拍摄素材征集工作,利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群众对医保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认知度和知晓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做好学法用法考法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考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监督平台学习考试等。在12.4宪法日组织开展闭卷考法活动。四是发挥案例示范引领及警示教育作用,传达我市“典型差案”和“示范优案”,以差案为警为鉴为训,以优案促学促改促干,多管齐下推进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进一步加深,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坚持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是按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研究建立我局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问题线索发现归集和整改工作机制。二是在全国率先推进四级医保经办体系建设,实现市、区、街镇提供医保经办服务,不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创新推行医保手工垫付报销和女职工生育待遇享受“一件事”办理,为参保人提供全周期医保“不间断”服务,积极构建完善具有天津特色的四级经办服务体系,切实提升基层群众医保业务办事体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该案例也被评选为我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优秀案例。三是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范围,探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四是推动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落地落实,践行群众路线、提升服务质量、展现医保惠民形象。五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医保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度不够,联系转化能力不够具体。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理解不够深入,在学用结合上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夯实。部分印发的规范性文件逐步临近文件有效期,需提前着手研判及时进行修订更新或废止。需尽快建立健全我局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管理办法,并做好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
三是法治人才队伍力量仍然薄弱,还需进一步充实法治专业人才队伍。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围绕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作用,推动法治医保建设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医保工作实际细化学习贯彻举措。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改革与法治的辩证关系,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党对法治医保建设的组织领导,抓好“一规划两纲要”收官工作,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谋划未来5年法治工作重点,确保医保发展行稳致远。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流程。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积极参与全市行政执法“示范优案”评选,认真学习“示范优案”及“典型差案”精神,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依法及时受理执法监督举报,办理执法监督案件及听证案件,按季度开展案卷评查并报送执法报告,多途径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三)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高决策水平。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多途径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树牢法治思维,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认真落实“八五”普法实施意见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普法宣传。
(四)强化医保法治队伍建设
落实我局法治人才库管理办法,推进法治人才深度参与医保法治建设。适时拓展法治人才队伍,加强法治人才培训,着力提升法治人才专业素养,从量和质两个方面加快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管理和考核,按季度做好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履职情况统计。坚持“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化解机制,推进提前介入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发挥法治专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