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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五个到位”确保院校学生“应保尽保”
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5-15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天津坚持“五个到位”,扎实做好全市院校学生参保工作。截至2023年4月,全市各级各类院校63万余人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基本达到100%覆盖,实现“应保尽保”。

一、坚持“政策引领”到位,夯实参保工作基础。重点是不断完善居民医保政策体系,提高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增强政策吸引力,引导院校学生参保。一是实行倾斜报销政策。院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按照低档缴费标准参保缴费,享受高档缴费报销待遇。二是稳步提高报销待遇。近年来,居民医保门诊报销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至4000元,并由一、二级医院报销扩大至三级医院报销。同时,连续多年提高居民住院报销待遇,将大病报销综合报销待遇由50%提高至65%。三是取消参保缴费限制。全市院校在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不受户籍限制,以所在学校为单位,集中进行参保缴费。对本市学籍的外籍学生,可凭有效护照参加居民医保。

二、坚持“经办服务”到位,提高参保工作质量。一是利用网上申报平台将大学生参保登记、缴费查询等相关功能下放至各院校,通过批量报盘形式由院校统一组织参保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大数据系统,将参保资源发放到各区和教育系统等,开展“数据找人”,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人。三是完成省内跨制度重复参保系统参保登记前端限制,开展源头防控机制,从源头防止院校学生重复参保工作。

三、坚持“督导部署”到位,压实参保主体责任。一是安排年度居民医保参保计划指标,将基本医保参保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区高质量发展重点绩效考评指标,以绩效考评为工作抓手,促进基本医保参保任务完成。二是采取动员部署、调研督导等多种措施,分阶段、分步骤做好统筹协调和实施推动。三是联合市教委、税务等部门召开全市年度居民医保参保扩面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定期通报工作进度。

四、坚持“部门协同”到位,形成参保工作合力。一是强化部门间工作联动和信息沟通,明确院校在参保工作中的责任。二是协调市、区教委,切实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定期比对院校学生参保数据信息,确保在集中缴费期内按时按质量完成在校学生的参保缴费工作。三是与税务部门积极对接,紧盯居民医保参保目标任务和院校在册学生人数,确保及时完成参保计划。

五、坚持“宣传培训”到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坚持线上和线下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联合市教委、税务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提纲,印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宣传海报、折页发至院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媒介推送居民医保参保政策。开展市、区、院校居民医保参保政策、经办三级培训,解决院校学生参保工作疑难问题。全市两百多所院校相关工作人员线上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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