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坚决遏制医保基金支出不合理增长势头,不断净化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环境,和平区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迅速响应,全面部署。区医保局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组织召开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市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引导医药机构充分认识自身在医保基金使用中的主体责任,准确理解开展自查自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
二、精心指导,推进自查。将《“百日行动”违规行为清单》为下发至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并对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进行详细安排,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有序推进。为保障自查工作质量,区医保局安排业务骨干对各定点机构进行一对一指导。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解答各机构在自查过程中遇到的政策疑问,帮助其准确把握自查要点。同时,通过工作联络群,实时收集各机构自查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度缓慢的机构进行督促提醒,确保自查工作按时全面铺开。
三、成果显著,积极整改。截至目前,辖区内130家定点医药机构已全部完成自查自纠工作。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一方面有效规范了医保定点机构的服务行为,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切实维护了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增强了各定点机构的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医保使用环境,为医保事业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下一步,区医保局将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健全医保监管长效机制。一是持续加强对医保定点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二是进一步加大医保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定点机构医保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合规意识;三是拓宽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督,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