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津医保规字〔2019〕1号)《市医保局关于修改<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的通知》(津医保规字〔2019〕5号)文件精神,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已完成天津河北国强中医门诊部等十三家医疗机构的申报受理、情况核查和第三方机构评估等工作,现将新增定点医疗机构预选建议名单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工作监督电话:23030537
廉政举报电话:23030269
附件:新增定点医疗机构预选建议名单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