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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天津曹开镛中医医院等六家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参保人员张玉珍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示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3-04-04

近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曹开镛中医医院等六家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参保人员张玉珍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天津曹开镛中医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3〕第0011号),责令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77618.10元。

二、天津河西区众康源综合门诊部存在串换诊疗项目、误开1次血浆同型半胱氨酸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3〕第0013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三、天津河东美福安医院存在门诊项目按照门特项目申报、部分诊疗项目申报数量大于实际完成数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串换诊疗项目、重复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3〕第0014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92669.47元。

四、天津市河西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3〕第0012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58179.96元。

五、天津市河北区知愈门诊部有限公司存在超仪器适用范围开展“微波治疗(各科)和微波治疗骨科疾患”,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违规行为和重复收取“醒脑开窍针刺法”、“微针针刺”、“穴位拔罐治疗(含刺络拔罐)”、“针灸”、“关节松动治疗”、“痉挛肌治疗”、“局部按摩”、“芒针”、“捏治疗”、“手治矫正治疗”、“头皮针”、“温灸”、“直线偏光红外线治疗SL”等中医治疗项目申报医保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3〕第0015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5042.84元。

六、天津市蓟州区尤古庄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3〕第0017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七、参保人员张玉珍(身份证号:12010219XXXXXX0361)存在办理虚假肺心病门诊特殊病登记并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3〕第0016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54995.57元。


相关附件: 关于对天津曹开镛中医医院等六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示2023.4.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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