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市宝坻区诚善口腔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天津市宝坻区诚善口腔有限公司存在诱导、协助他人冒名就医、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重复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5〕第0027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108061.38元,并责令其暂停口腔科3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