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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90号建议的落实情况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2-11-03

王迎代表:

在“关于扎实推进养老政策落到实处的建议”中,您提出尽快出台长护险相关政策的建议。现就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经过前期全力攻坚,我市已经完成长护险试点“1+13”配套政策制定、委托经办管理体系构建、重度失能集中评定、护理服务承接等工作,自6月1日起正式实现长护险入户护理服务和待遇支付。运行近3个月以来,全市经过评定后达到重度失能标准近20700人。确定689家定点护理机构,确定护理服务人员近9300人。各定点护理机构已经入户提供长护险护理服务67万余人次。委托经办机构累计支付长护险护理费近2000万元。总的来看,长护险试点总体运行平稳,社会反响良好。总结起来,初步取得以下效果:

一、 重度失能人员负担得以有效减轻

符合条件的重度失能人员每月减负约1500元,全年减负约1.8万元;同时,居家护理的,每月还能选择接受16项基础生活护理服务和11项专业护理服务,月服务次数在12至16次,总时长30小时,有效减轻事务性负担。

二、 惠民便捷长护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在全市构建了“1+3+21”委托经办服务体系,在临街底商建立覆盖各区(含功能区)的服务网点,配备经办人员240余人。开发全市统一的长护险系统和APP,实现线上申请、线上查单,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 养老护理员培训蓬勃开展

之前我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不温不火。试点后,大量养老服务人员参加我市职业培训学校规范化技能培训,提升护理技术能力,并取得结业证书。以南开某培训学校为例,近期每期开办100余人,累计培训近1000人。

四、 医疗护理服务上门开展

医疗护理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试点后,协调相关部门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家医、巡诊资质的批复力度,并依托长护险开展留置鼻胃管/尿管护理或更换、压疮护理等上门医疗护理服务,解决群众“痛点”“难点”问题。

五、 税务登记和票据管理不断规范

试点前,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作坊式营业,未进行税务登记,并通过来往票据收费。试点后,近700家机构全部进行税务登记,在长护险护理费支付环节,提供规范化票据,明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推进相关领域规范。

六、 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通过长护险政策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新建机构,新招募养老从业人员,吸引社会就业。同时,通过规范化职业技能培训、压实长护险护理服务计划、加强服务过程管控等,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落实长护险做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让民心工程真正惠民生、得民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提升长护险服务承接能力。重点是发挥长护险政策引导作用,推进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二强化经办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是加强委托经办服务体系构建,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管理和服务效能。三是加快完善长护险配套政策。重点是加快研究制定辅助器具租赁管理办法,将租赁护理床、轮椅、助行器等费用纳入长护险报销,提升长护险待遇。四是合理引导长护险社会预期。持续深入开展长护险政策宣传培训,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正确理解政策,参与服务,享受政策。

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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