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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第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502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2-11-17

杨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长护险”推广实施的建议,经会同市民政局、市残联研究答复如下:

 一、基本试点情况

 自2021年6月,我市启动长护险护理服务和待遇支付以来,已完成“1+18”配套政策制定、“1+3+21”三层委托经办服务体系构建、集中重度失能评定等工作。目前,全市经过评定后达到重度失能标准4.2万人(剔除死亡),确定655家定点护理机构,确定长护险服务人员1.79万人。各定点护理机构已经入户(或入院)为重度失能人员提供护理服务416.93万余人次,累计支付护理费用达到2.58亿元。总体试点运行平稳,社会反响良好,有效减轻重度失能人员及其家庭负担。

     二、落实情况

 (一)关于加强“长护险”政策的宣传建议。围绕您的建议,目前,我们已经制定了《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宣传方案》,采取线上+线下,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有机衔接,社区宣传、媒体宣传等相结合的多位一体的宣传模式,持续做好试点政策解读和服务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构建群策群力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关于完善优化“长护险”认定评估建议。一方面,我们将按照国家要求,已经修订出台新版《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办法》(津医保规〔2022〕1号),改进评定环节和流程,堵塞漏洞;另一方面,今年7月,我们开展第一轮专项检查工作,共发现并处理虚假评定人员100余人,暂停长护险待遇享受资格,暂定和解除定点护理机构协议10余家,追回基金1000多万元。在第一轮专项检查基础上,正在开展第二轮长期护理保险真实性专项治理工作,发现虚假,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三)关于对特殊困难群体采用叠加服务补贴的建议。您建议对低保、低收入的高龄、失智、失能、残疾人,采用叠加服务补贴方式,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这与当前我市实行的相关政策基本一致。目前,为了降低重点人群经济负担,我市建立了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特殊老年人等护理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自100元至800元不等。上述政策在我市长护险实施后,将继续实施,进一步减轻上述人员护理负担。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改革、创新竞进,积极做好长护险试点相关工作。再次感谢您的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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