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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427号提案的落实答复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3-12-29

葛亚军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长护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开展农村居民长护险制度试点的提案,经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依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文件要求,“试点阶段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2020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规〔2020〕24号)启动长护险试点,2022年底,再次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实施方案》,规定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同步参加长护险,我市暂未将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纳入长护险保障范围主要原因是,居民缴费问题还有待深入研究,且一些农村地区养老服务能力相对薄弱,暂不具备启动长护险护理工作的条件。经过两年多的试点,我市已经完成长护险试点配套政策体系(1个骨干文件+8个配套文件)、委托经办管理体系(1个市级中心+21个分中心)、信息化支撑体系(1套信息系统+119个功能模块)、稽核巡查体系等的建立。截至8月,全市共有3家失能评定机构、505家定点护理机构、1.4万名护理服务人员,入户(入院)提供护理服务947万人次,累计支付长护险护理费7.1亿元,总体运行平稳,社会反响良好。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深化改革,坚持开拓创新,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持续深入推进长护险制度试点工作,逐步扩大参保对象范围,让更多的重度失能人员纳入长护险保障,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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